柳市镇关于开展人行道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2014-06-271627人浏览
柳市镇关于开展人行道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柳市镇市容环境秩序,着力改善我镇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人行道占道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9月30日。
巩固阶段:2014年10月1日以后。
二、工作目标
以侵占人行道乱搭乱建、废弃车和二手车占用人行道以及占用人行道洗车等各类占道经营、跨门经营为整治重点,基本实现人行道各类设施规范有序、市民通行环境安全通畅,全镇市容市貌有效改善。
三、整治范围
柳市镇全镇范围,其中以市民群众投诉热点的柳青北路、车站路、西兴路、育英南路、育英北路、兆丰路、后街工业区、柳黄路(七里港至黄华路段)为整治重点。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车辆违法(违章)停放行为,重点整治废弃车辆和二手车占用人行道行为
由柳市交警中队、镇村镇建设分局、镇综合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对我镇人行道停车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调整及新增人行道停车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人行道停车位(含非机动车)划线进行一次清理和刷新,对部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设置物理隔离,加强对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执法,规范非机动车摆放,开展废弃车辆和二手车占用人行道行为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各类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
1.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沿街店铺跨门经营行为
由镇综合执法中队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整治与错时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规范沿街商铺跨门经营行为,严格规范沿街商铺装修行为,加强对汽车美容行业占用人行道洗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市管理乱点的整治力度,全面遏制各类占用人行道经营现象。
2.整治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占道经营行为
从6月9日起,由镇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安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全镇范围内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占道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可以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卫生的无照经营场所。
3.整治各类占用人行道乱搭乱建行为
从6月9日开始,由综合执法中队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占用人行道乱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形成违建的原因甄别核实、登记造册,凡是私搭乱建并进行生产、经营、出租牟利的,将依法拆除。综合执法中队将对确认存在私搭乱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下发告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将依法实施强拆。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占道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柳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共同为美丽柳市的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