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政策
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
2010-02-031394人浏览
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由市标准化研究院主持制定的《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24358-2009)和《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国家标准(GB/T24359-2009)近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标准规定了我国物流中心的分类类型和规划基本要求,为我国物流中心的立项与审批提供了依据。《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标准规定了第三方物流服务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及重要的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为物流企业的服务规范及客户的选择评价提供了参考。这两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物流中心的规范发展,有效提升企业发展能级,促进形成良好的物流市场竞争环境,具有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