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促进浙江省交通物流发展会谈纪要》精神,根据《2010年浙江省服务业工作要点》和《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结合我省交通大物流建设实际,现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大物流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大物流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的大物流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取将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和部、省共同促进浙江省交通物流发展为契机,继续把发展港口现代物流、物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物流信息化建设和城乡配送网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使全省港口物流、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的优势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引领全省物流业集聚发展的物流园区(中心)和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物流企业品牌,推广一批通用物流信息软件,第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推动物流产业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物流服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实施港航强省战略,加快发展港口现代物流
1、发展港口物流是我省实施港航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的内在要求。要充分依托我省优越的港口条件,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需求的长三角国际物流港,共同打造世界级的宁波-舟山港口物流枢纽。紧紧围绕大宗散货和国际集装箱物流市场需求,全面强化宁波-舟山港域现代物流建设,重点突出梅山、六横、金塘、穿山、大榭、舟山本岛、衢山、洋山等区域港口物流发展,构建“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大宗散货和国际集装箱物流港口物流体系。
2、在港口布局总体规划指导下,继续推进温州、台州、嘉兴港发展,突出核心港区,合理定位港口功能,发挥区域性优势。积极构建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温台和浙北港口为两翼的全国重要的原油和成品油、煤炭、粮食、钢材等战略物资的储备基地。同时,按照港口大枢纽、航道大通道、运输大网络的要求,对我省港口物流所涉及的港口设施、物流园区、保税港区、集疏运通道和多式联运等港口物流要素进行统筹规划,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口服务体系。
3、加强港口设施的物流功能。按照港区联动、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物流作业要求,对新建港站枢纽运输功能和物流功能进行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对现有港站枢纽进行改造,积极拓展或植入物流服务功能,并加强沿海港站枢纽与内河港、后方物流园区的紧密衔接,积极拓展腹地市场。
4、整合全省港航信息资源,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在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规划和技术规范下,统筹考虑全省沿海与内河、港口设施和物流发展情况,建设水运港口物流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及道路、航空物流的系统联网和信息共享,为管理部门、行业、企业之间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5、加强港口联盟建设,强化现代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港口联盟合作机制的建立,增强我省港口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拓展港口联盟合作范围,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合作。引导港口企业按现代物流服务协作要求深化合作层次,从简单的建设港口设施、合作经营港口业务层面,向生产、加工、仓储、贸易、装卸等完善的产业链及港口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发展。
(二)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多式联运,推进港区联动
1、加快发展以港口为枢纽,陆海联动、功能完善的物流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宁波梅山保税物流园区、舟山金塘物流园区、嘉兴乍浦港和独山港物流园区等一批港口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加快杭州京杭大运河(二通道)沿线港口物流园区、洞头国际物流园区等一批物流园区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杭宁温等中心城市和义乌、绍兴等地28个重点物流园区(中心)建设,依托全省大型专业市场,推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物流中心建设,依托全省产业集聚区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物流中心建设;推动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逐步构建水路与铁路、铁路与公路、航空与地面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
2、加快物流园区“无水港”建设。在促进物流园区设施建设和功能完善的同时,推动地方政府与宁波港集团合作,在绍兴、萧山、义乌、金华等全省10个“无水港”基础上,拓展“无水港”的物流功能;加强与铁路部门的衔接,实现“无水港”与铁路场站的“无缝对接”,扩大港口腹地,推进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集装箱、大宗散货集散中心建设;积极扩大宁波港集团集装箱RFID试点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级物流基地、大型货运场站,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数据的有机衔接,提高多式联运水平。
3、充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促进战略物资运输通道建设。依托东南沿海和宁波-舟山港域临港石化仓储物流设施、京杭甬大运河沿线港口物流基地、舟山煤炭中转码头、宁波--舟山港中宅煤炭码头、嘉兴港富春码头等煤炭物流设施,与相关企业合作,促进原油、矿石、煤炭、粮食等战略物资运输通道建设。
(三)加快完善集疏运网络,构建物流快速通道
按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的集疏运网络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内河航道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实施计划与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计划的对接。加快物流园区集疏运网络建设,构建物流快速通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继续培育物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互动,提高综合运输的组织能力
1、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改变交通行业物流企业“低小散”现状,突出市场主体建设。今年要在已公布的12家省交通物流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示范作用显著的大型道路、水运物流企业,特别是要选取几家有发展潜力的港口、水运物流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以带动港口物流的发展。继续扶持35个龙头企业的物流发展项目建设,争取完成投资4亿元。
2、分离发展一批物流企业。支持生产制造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其主副分离,利用现有的仓储能力和库房、运输车辆等资产,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或将生产物料和产品配送等服务业务从企业内部剥离,交由专业物流公司经营。
3、引进移植一批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我省优越的物流发展条件,特别是港口物流条件,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产业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面向境外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物流企业,与央企合作发展一批骨干物流企业。
4、整合提升一批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提升。指导组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服务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5、积极扶持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江海直达运输、集装箱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加强交通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为物流一体化运作与管理提供条件。大力发展专业物流公司,在全省选取典型的物流企业进行示范建设,各市要扶持1至2家企业,开展产业联动试点示范工作。
(五)加快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
1、建成国家交通物流电子枢纽一期,管理交通物流数据交换代码、交换服务器、数据分类代码等基础数据。继续推进我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升级2个通用软件,推出10个物流管理通用或推荐软件,推广通用软件1000家,安装4个交换服务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
2、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平台的省际共建,扩大平台的应用和影响范围。在16个省(市、区)已签订信息平台共建协议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通用软件和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服务器,提高数据交换质量。
3、扩大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范围,积极推进与浙江、宁波电子口岸、中远集装箱系统、上海外高桥物流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联网;加快与中国电信集团合作,将3G技术引入物流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物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制定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标准,完成小件快运、普通运输业务信息交换规范以及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交换规范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六)加快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动交通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物流的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基础设施衔接和运营衔接。以交通、邮政的线网合作、站务整合、社会专业物流配送站点铺设为切入点,通过小快运件、特色配送、货运专线等农村物流组织形式,构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2、进一步扩大农村物流配送试点范围,继续巩固安吉、瑞安、长兴、海宁等4个省县共建点,新建10个省县共建点。各市要开展1至2个农村物流配送试点工作。
3、加强以农村货运场站为主体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镇、乡、村的物流场站建设,全省重点建设40个农村货运站(网络站)。
4、适应“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所带动的农村物流配送需要,加快推进小件快运网络向广大农村市场覆盖,在现有96家小件快运企业联盟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农村公交系统、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网点延伸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小件快运网络延伸到全省主要乡镇,基本覆盖全省80%以上的乡镇。
(七)积极发展甩挂运输,提高运输效能和运输转换效率
1、落实发展甩挂运输政策。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减少挂车检验次数,不再要求对挂车进行二级维护强制保养和综合性能检测,配合保监会做好挂车交强险标准设定工作,为甩挂运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做好交通运输部在我省开展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规划发展甩挂运输线路,在港口物流园区以及杭甬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杭州湾通道等集装箱运量大的线路先期开展;全省组织5家具备一定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信息化水平较高,并有一定数量的牵引车和挂车、场站设施等基础条件的规模化运输企业,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每个市要组织1至2家运输企业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3、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干线甩挂运输企业、港区甩挂运输企业,培育和扶持甩挂运输联盟,鼓励联盟内企业共享甩挂运输场站、甩挂运输挂车,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引导运输经营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标准化的车辆,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认真落实部省共建会谈纪要精神,从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三个层面考虑,逐步出台促进交通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对接、标准对接、项目对接、计划对接工作。
2.尽快研究出台港口物流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我省港口物流发展的实施方案。
3.制定部、省共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建设和甩挂运输试点示范项目三个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保障
1、进一步加强大物流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已调整充实厅大物流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港口物流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协调和落实港口物流工作。同时督促各港航(港口)管理部门尽快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港口物流工作。
2、筹建浙江省交通物流规划研究院。依托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教育资源力量,加强物流发展政策、对策、规划和标准等研究。
3、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公共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
(三)机制保障
1、加强与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建立部省共建的工作机制。完善大物流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程和例会制度。
2、建立交通物流业发展统计体系。规范大物流建设的统计口径,研究制订物流重点建设项目运行分析的动态监管机制。
(四)资金保障
加大对物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及时编制2010年大物流建设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并做好对列入扶持项目的年度审查工作。
(五)人才保障
引进和招聘部分物流人才,加强物流人才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物流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短期挂职交流工作。
(六)物质保障
解决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创造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落实办公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现代物流业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领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重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大物流建设作为推动交通运输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抓手,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和指导,扎实推进大物流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省厅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订年度大物流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项目和建设时序,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每年列入省资金扶持的大物流建设项目由各市交通局(委)报厅物流办汇总审核,经省厅审定后下达执行。
(三)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和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及时将大物流建设的实施方案报送省厅,并抄送厅物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