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2-02-141888人浏览
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十二五”规划
温州市交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
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目 录
1.规划范围、年限和依据
1.1.规划范围
1.2.规划期限
1.3.规划依据
2.“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1.总体评价
2.2.“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2.2.1.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2.2.完成主要工作
2.3.“十一五”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2.3.1.主要问题
2.3.2.主要原因
2.4“十一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会
3.“十二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3.1.机遇和挑战
3.2.指导思想
3.3.工作目标
3.3.1.总体目标
3.3.1.1.总体思路
3.3.1.2.量化目标
3.3.2.分类目标
3.3.2.1. 制度体系建设目标
3.3.2.2. 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3.3.2.3.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3.3.2.4.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目标
3.3.2.5.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3.3.2.6. 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目标
3.3.2.7. 管理队伍体系建设目标
4.“十二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4.1.完善安全生产机制
4.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设
4.3.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
4.4.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4.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4.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7.落实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治理
5.“十二五”安全生产建设重点工程
5.1.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工程
5.2.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5.3.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5.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6.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6.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6.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
6.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6.6.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6.7.加强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前 言
安全生产作为尊重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最直接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日益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的一项紧迫任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之一,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着力点。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工作措施和目标。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06号)文件,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具体措施。这些都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对推动社会生产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物资和人员的流动、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温州交通行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温州”的重要部署,坚持“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在体制建设、制度建设、行业监管、科技应用、应急管理、专项整治、隐患治理等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推进“平安交通”,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温州市委市府提出实施“六城联创”和以提升城市化推动“十二五”大发展的发展战略,我市交通 “十二五”将实施“十大工程”的目标任务,这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受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与机制、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从交通行业层面上来讲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深层次、历史性的体制障碍仍未破除,法规标准、科技服务、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文化环境还需改善。全市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还处于“多发”阶段,突出表现为事故总量大、较大以上事故未完全扼制、安全生产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剖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交通行业实际,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未来一段时期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是在全面分析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五年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方针、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指导温州市交通行业今后五年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1.规划范围、年限和依据
1.1.规划范围
立足温州市交通局行业管理职责,以温州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在建工程、公路养护为规划范围。
1.2.规划年限
2011年——2015年
1.3.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浙江省公路路政公路条例》
《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温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温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送审稿)
2.“十一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1.“十一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总体评价
“十一五”期间,温州市交通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倡导和实施安全发展理念为手段,以扼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坚持层级管理、行业主导,紧抓重点、难点,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等工作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效果。深化了安全发展理念、理顺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了层级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了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强化了“科技兴安”手段、健全了应急救援机制。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好转,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多发趋势得到控制,五年间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2.“十一五”工作实施情况
2.2.1.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道路营运车辆数据统计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道路事故死亡人数 |
91 |
93 |
90 |
139 |
106 |
比上年同期 |
-1.08% |
+3.33% |
-35.25% |
+31.13% |
|
车辆总数 |
70817 |
70726 |
75359 |
76101 |
64794 |
万车死亡率 |
0.01888 |
0.02304 |
0.01601 |
0.02 |
0.022368 |
驾驶员总人数 |
112652 |
112606 |
109803 |
103521 |
76986 |
比上年增长 |
+0.4% |
+25.53% |
+6.07% |
+34.47% |
|
(2)水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
年份 |
事故总数(起) |
死亡人数(人) |
沉船艘数 |
经济损失(万元) |
2006 |
12 |
14 |
5 |
|
2007 |
10 |
9 |
9 |
240 |
2008 |
/ |
/ |
/ |
/ |
2009 |
/ |
/ |
/ |
/ |
2010 |
/ |
/ |
/ |
/ |
(3)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事故统计
年份 |
事故总数(起) |
死亡人数(人) |
重伤人数(人) |
经济损失(万元) |
2006 |
95 |
106 |
146 |
566.6 |
2007 |
100 |
139 |
141 |
853.723 |
2008 |
86 |
90 |
43 |
719.671 |
2009 |
85 |
93 |
51 |
1504.87 |
2010 |
80 |
88 |
95 |
1144.75 |
(4)公路施工事故统计
年份 |
事故总数(起) |
死亡人数(人) |
重伤人数(人) |
经济损失(万元) |
2006 |
8 |
13 |
/ |
1658 |
2007 |
4 |
4 |
6 |
342 |
2008 |
1 |
1 |
2 |
122 |
2009 |
6 |
6 |
3 |
878 |
2010 |
1 |
1 |
/ |
50 |
2.2.2.完成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十一五”期间在交通行业内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行了疏理,2007年将由市局监管的道路运输企业和水运企业移交给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港航部门管理。2008年在交通质量监督站增设了安全管理职能,将由市公路部门代管的交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移交给市交通质监站,从安全生产管理层级上真正实现了交通主管部门抓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管理机构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2009年成立了市渡口办并将机构设在市港航局,完善了市级渡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消除了渡口安全生产监管漏洞。针对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无交通质监机构的现状,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交通质监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组建县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到“十一五”未,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合理、畅通的监管体制基本形成,监管能力得到了增强,监管效果明显提高。
2.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我们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和督查,建立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在建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将会议制度固定化、经常化。制定了安全生产督查制度,确定每年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4次,将安全督查制度化、日常化。确立了专项治理督查制度,对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专门的督查,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各行业管理机构也相应建立了安全督查、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制度,有力地加强了安全监管手段和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3.进一步落实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交通实际,开展了重大危险源自查活动,建立了温州市交通行业市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库,各行业管理机构也根据行业情况,建立行业重大隐患库。同时,市局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的工作流程,使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省、市级挂牌隐患的治理,积极协调、优化方案、全力督办,“十一五”期间省、市级挂牌的隐患全部得以治理。
“十一五”省级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治理情况
年份 |
指标数(处) |
治理里程(公里) |
投入资金(万元) |
完成率% |
2006 |
/ |
/ |
/ |
|
2007 |
15 |
41.7 |
436.1 |
100% |
2008 |
8 |
86.372 |
2121.62 |
100% |
2009 |
15 |
257.87 |
2880.85 |
100% |
2010 |
15 |
383.59 |
5118.5 |
90% |
“十一五”省级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情况
年份 |
指标数(处) |
投入资金(万元) |
完成率% |
2006 |
9 |
175 |
100% |
2007 |
7 |
167 |
100% |
2008 |
9 |
383 |
100% |
2009 |
11 |
195 |
100% |
2010 |
13 |
186 |
100% |
“十一五”市级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治理情况
年份 |
指标数(处) |
治理里程 |
投入资金(万元) |
完成率% |
2006 |
/ |
/ |
/ |
/ |
2007 |
|
/ |
/ |
/ |
2008 |
/ |
/ |
/ |
/ |
2009 |
/ |
/ |
/ |
/ |
2010 |
117 |
1203.63 |
12618.5 |
90% |
“十一五”市级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情况
年份 |
指标数(处) |
投入资金(万元) |
完成率% |
2006 |
17 |
196 |
100% |
2007 |
22 |
174 |
100% |
2008 |
19 |
213 |
100% |
2009 |
19 |
165 |
100% |
2010 |
63 |
384 |
100% |
4.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市交通行业先后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安全质量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防碰撞防泄漏”、“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督查活动”、“百日安全专项全整治行动”“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治理。各行业管理机构也开展了道路运输超限超载、船舶委托经营、瓯江砂石运输、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养护施工作业安全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货运市场秩序、农村公路安全设施、道路客运站(场)秩序、出租车治理、打击“黑车”等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行业管理,维护了交通市场秩序,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温州市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5.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增强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和自我防护能力。“十一五”期间市交通局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从理顺培训机制入手,将原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培训工作,归口到各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培训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责任落实;从提高培训质量抓起,利用各行业现有的职工培训学校,将培训资源进行整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内容、质量得到的保证;从拓宽培训渠道切入,由单一的主管部门培训,向多元的培训学校、行业管理、企业培训转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方法、手段得到增强;从扩大培训对象为重,将原有的重点人员、特种行业的培训,向全员培训延伸,实现了安全生产培训的全覆盖;从增加培训时间,将原有的定时培训,转变为随时、随地的全日时培训,大大延长了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增强了培训效果。通过一系列全员培训工作,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规范操作意识、自我防护能力都得到提升,“我要安全”已成为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共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已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项原则。
“十一五”全员培训人数
年份 |
指标数(人) |
实际培训数(人) |
完成率(%) |
2006 |
10500 |
12636 |
117% |
2007 |
10500 |
11579 |
110% |
2008 |
10500 |
14328 |
127% |
2009 |
10500 |
13739 |
124% |
2010 |
10750 |
13277 |
120% |
6.进一步了推广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应用。“十一五”期间,“科技兴安”已全面落实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践中,行业管理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提升。主要有:建立了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品运输GPS行车记录仪、客运车辆和在建工程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指挥中心等。通过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收集、贮存、分析、归类和处理能力大大得到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范围大大得到增强,安全生产的应急反应速度和救援协调能力得到提高。
7.进一步健全了应急救援体系。为应对日益复杂的交通突发事件。“十一五”期间,建立了交通行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规范了工作流程和指挥程序,明确了各自工作责任和任务。在原局“三防”应急救援队的基础上,组成了温州市交通专业应急救援队。成立交通应急救援专家组,对水运、道路运输、在建工程应急救援进行指导。结合温州交通行业实际,下发了《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温州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温州市交通行业“三防”工作应急预案》、《温州市重特大自然及突发性地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交通系统实施办法》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方案,为成功应对各类交通突发事件提供了依据。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局都制定了所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温州市交通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和行动机制已基本形成。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公路保畅通、道路运输、消防、逃生等演练,进一步熟悉程序、完善预案、锻炼队伍,为有效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提供保障。
2.3.“十一五”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2.2.1.主要问题
1.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总量仍然偏高。尽管经过“十一五”的努力,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但从全省来看我市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总量仍排在全省首位,事故仍然多发,与目前“平安交通”建设、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仍不相适应。
2.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十分薄弱。一些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还不完善,陈旧的客运站场不能满足现代安全需求,农村客运班车的技术状况比较差,“黑车”、站外组客、超载、异地驻点经营等违法行为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仍然单一,这些情况都给安全生产带来影响。
3.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应用能力仍然不足。交通系统内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资源不能有效的进行整合,为全行业所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生产资源的浪费。如各行业虽然有各自的信息系统,但没有达成统一的信息综合平台,致使信息不能共亨,信息系统不能发挥******效能。
4.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行业缺乏统一有效的指挥机制,职能交叉,经费欠缺,技术装备及救援队伍力量不足,救援演练制度不健全,信息资源缺乏互通和共享。应急管理的职能尚未完全理清,机制作用发挥不佳。
5.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尚不完善。尽管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了治理,但管控责任不落实、治理进度较慢。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没有建立标准化的规则和程序,随意性大。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且演练少,有效参与应急救援能力和时效相对较差。未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委托经营船舶。
6.委托经营船舶“托而不管”和挂靠运输车辆“挂而难管”现象仍然存在。尽管对委托经营的船公司开展了连续几年的专项整治,但由于所委托管理的船舶规模小,属于未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公司在管理方面还有不到位的情况,造成该类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许多营运车辆通过挂靠形式在企业,但实际上就是车主自己经营,企业对车辆和司机没有控制权,很难加强车辆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从事故发生的比例分析,挂靠车辆发生事故占总事故的6成多。
2.2.2.主要原因
1.监管机构不够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有待创新。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和少数单位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以至监管工作不能及时和全面到位;部分监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不高;个别执法单位和人员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
2.行政执法手段仍然偏弱。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对打击“黑车”、站外组客、船舶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3.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生产经费难以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部分规章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缺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投入仍然偏少。一些交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追求经济利润,没有摆正和处理好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忽视安全生产投入,造成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技术落后、安全设施不足、安全设备老化,存在不少事故隐患。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安全监管力量较弱。地方政府存在等、靠、要观念,对治理事故多发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等隐患的治理经费不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存在。
5.交通安全科技的应用有待加强。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不高,管理方法和监控手段较为落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基础薄弱,科研力量不足,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使得安全生产科技尚不能为温州市交通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支撑和保障。
6.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交通行业重效益轻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问题仍然普遍,在人员配备、工作安排、资金落实上大打折扣。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仍然淡薄,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导致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工程建设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相对较差。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够普及、深入、细致和实用,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结合不够紧密。
8.交通行业“低、小、散”企业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能很好的落实,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主要原因。
2.4.“十一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体会
“十一五”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有目共睹,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体会:
1.安全发展理念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思想武器和理论基础。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安全发展理念作为交通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在全市交通行业大力推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五抓五重”、“五个强化”、“三个三”和“五个提高”指导方法,为交通行业安全发展理念提供了坚强的理论支撑和思想武器。
2.交通安全生产规划为“十一五”行业安全生产全面实施绘制了蓝图、提供了指导作用。在2007年初制订出台的“十一五”交通安全生产规划还是第一次,在我市其他业务部门中也没有过。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详细规划了“十一五”期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等。通过五年的实施,验证了《规划》符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符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了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3.高效、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基本监管机制,全市行业内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行业管理机构具体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的行业监管体系已经建立。由港航管理机构负责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质监机构负责交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各子行业层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已经建立,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监督站已开始组建,这些体制的疏理,为安全监管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
4.科技兴安为安全生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撑。2006年9月开通的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一举改变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大大提高了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水平。同时,客运车辆GBS的应用和长途客车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以及重点在建工程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的启用和重要路段安装全球眼监控探头,都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大大提高了交通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是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的主要抓手。以政府对交通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管理机构对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对职工的层层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国务院493令“四不放过”的原则,《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程序》的全面实行,对每一个事故都进行责任倒调与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比较彻底;安全生产考核奖励严格执行,市局对各县(市、区)交通局和行业管理机构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工作执行比较好,没有对考核奖励中断过,也十分符合省委、省政府的浙委发[2009]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温委发[2010]106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有关给予奖励处罚的规定精神。
3.“十二五”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3.1.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安全监管和保障措施也日趋完备。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加上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同时,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加大,安全条件不断改善,安全隐患不断消除,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有利因素都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但是“十二五”安全生产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监管效能、事故应对处置能力、自身安全健康权益保护等意识不断提升。但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会不断涌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在交通行业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转变,从业人员素质普通偏低,离本质安全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客运站场落后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会更加严峻;三是由于市政府加大了投资力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又将来临,新的隐患、新的问题将不断产生;四是经济发展提速,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流动加大,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五是随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其继续下降的空间将越来越小,随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不断增多,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安全生产面临更大的挑战;六是由于金融危机周期性影响的存在,企业预期利润的下降将有可能导致企业进一步“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效益”。这些问题都将对我们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被动和障碍。
3.2.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交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遏制和减少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科技兴安”为手段,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06号)精神,制定出台交通行业配套文件与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三种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自律责任),提高“三种能力”(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教育培训,加强体制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3.3.工作目标
3.3.1.总体目标
3.3.1.1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抓好一个建设(抓好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加强两个管理(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实现三个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的提高),完善四大支撑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使温州市内河水上交通继续保持稳定态势,道路运输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交通运输重大以上事故,杜绝公路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取缔非法客运站、配客点、出租车异地驻点营运、站外售票点和组客点违法行为,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明显下降,实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3.3.1.2.量化目标
道路运输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道路运输百万车公里死亡率控制在0.02以下,不突破省厅和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
交通建设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养护施工作业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交通施工安全亿元产值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5以下。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平均数下降5%。
3.3.2.分类目标
3.3.2.1.制度体系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09]8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2010]106)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交通行业及企业发展相配套、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实现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3.2.2.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结合交通大部门制改革,理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建立起职能清晰、人员配置合理、装备经费保障到位的行业监管体制。市级大安全体制,行业管理机构监管职能分明,县级监管部门齐全,并备齐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形成温州市交通行业完善、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3.3.2.3.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完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完善隐患整改上报、治理、验收程序,实现省、市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完成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完善任务。
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重点完成交通行业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建设、信息传递机制建设。完善专家组和交通专业应急救援队,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和程序。行业管理机构和县级交通局也要建立应急机构和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器具、方案。
3.3.2.5.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完成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合理配置系统项目和功能,使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台帐规范、高效灵敏,适合行业安全管理的资源平台。完成全市500吨级以上船舶“AIS海图识别系统”、长短途客车和市重点交通在建工程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监控管理办法,基本建立运输船舶、营运客运和重点在建工程动态监管体系。加强交通行业内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建立全市客货运企业和驾驶员、客运站场、维修和驾培企业、隐患治理信息库,构建安全生产数据中心。依托水路、公路、运管、质监信息中心,建立港航、路政、运管、质监行政执法数据库,为交通行业安全管理提供论据。
3.3.2.6.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交通行业安全教育机制,完全实现分行业培训的目标。加强全员培训工作落实,实现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3.2.7.管理队伍体系建设目标
配齐、配全上至交通主管部门下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标准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人才战略,吸收一批年青具有高学历、经验丰富的人才,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建立起适应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队伍体系。
4.“十二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4.1.完善安全生产机制
1.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的自律责任,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从制度上规范好责任。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清理和修订,规范交通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真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晰、规章明确、程序规范、任务到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2.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内容、考核等工作情况进行明确和规范,建立一整套合理、实用、有效的工作机制。规范会议制度的次数、内容、等级;明确检查制度的对象、内容、人员、数量、范围;规范隐患整改制度的上报程序、方案制订、整改期限、验收程序;规范事故上报和调查的程序、机制。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规范,有利于安全生产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加强配套机制建设。积极抓好安全生产配套制度的建设,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投入、教育、培训、创新等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约制度,进一步规范配套机制运行的制度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4.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设
1.理顺安全生产层级管理体制。对交通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疏理,对工作职能不全的机构进行增补,进一步强化机构监管职能,以适合安全生产监管需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层级管理体制建设,建立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行业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的机制。即交通主管部门对港航管理、公路管理、运输管理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实施监管,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港航管理机构履行对港口、水运及水上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对公路养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对公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结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一支适应温州市交通发展要求的年富力强、熟悉法规、精通业务、装备精良、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在“十一五”加强监管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四大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必需保证管理人员的基本配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证书,无证书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组织上建立监管队伍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在机制上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从事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在方法上扶植一批现任在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鼓励交通系统内从事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通过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转型,实现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六个方面转变,即实现由点的管理向面的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即赴型管理向预控型管理转变,由结构单一的管理向多层次管理转变,由简单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创新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让依法者畅通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的现场监管理念,抓重点、抓薄弱点、抓关键点。
创新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增加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以软科学研究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依托,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
创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方法,注重加强与公安交警、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交通安全监管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温州市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链。
4.规范行业监管行为。抓好水上运输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落实“四客一危( 客船、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轮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水上运输客运站安全监管。抓好船舶公司和船舶的安全体系建设,将所有水运企业纳入到安全体系建设范围内。建立水运客运站场监控平台和物品安检平台,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推进委托经营船舶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做好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好渡船的安全技术指标,特别是旅游风景区船舶的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落实好“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跨省客运班车始发站必需配置物品检测仪,承担跨省客运旅客的各配客点也必需配备物品检测仪。加强站场内部管理,做好人、货、车三分离,使场内秩序规范。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驾驶员培训教育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加强对驾培、维修、货运等企业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程序,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要重视物流基地、园区的安全生产,督促物流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黑车”、站外组客、异地营运、超限超载、无证营运等违法非法运输行为,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加强交通在建工程和道路养护安全生产监管。在全市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中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建设,标化工地覆盖全市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公路建设工程,重要养护工程参照执行,施工过程严格按标化要求进行管理。加强在建工程的动态管理,将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标化工地开工的前置条件,并落实监控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规范安全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
5.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对申请办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批准。
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适时动态监控,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运输车辆、线路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停运。
严格按照《浙江省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预警管理实施意见》、《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浙江省公路水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分表》的要求进行企业安全评价分级,对安全管理较差企业加大督促和整改力度。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委托经营管理企业要在水运运力发展、船舶委托准入、营运证核发、企业年度核查等方面予以限制。要引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制度,强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落实国家对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督促企业按时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为每个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4.3.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
及时跟踪国内外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发展方向,在监管方式、交通运输安全技术、公路安全保障技术、水上安全保障技术、交通应急处理技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事故隐患的辨识与评价、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测等方面上吸收和应用科技产品,提高防事故能力。
构建完整可靠的交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在交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交通企业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共享、信息快速传递,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库。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企业、客运站场、从业人员、运输车船、方案预案、重大隐患等资料汇总,形成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为管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构建交通监控系统。在重要公路地段、公路收费站、客运站、货运站场等地建立远程网络视频监控,随时监视和掌握现场动态安全情况。对现有的道路运输车辆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建立全市基本统一的客运班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监管效能。对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要按照规定配置“AIS海图识别系统”或“GPS船舶跟踪系统”,从而提高对运输船舶的监管能力。
4.4.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加强交通行业应急管理建设,着重做好二大平台、三个建设、四个保障建设工作。
二大平台是调度平台和移动指挥平台。建立交通行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进行指挥、部署、协调,调度和移动平台由市交通局负责建立和指挥,指挥中心主要是接受市政府和市应急办任务,上报应急救援情况、制定方案预案、对外协调救援事宜,对四大行业下达应急救援任务,指挥应急救援具体事宜,对交通行业应急救援负责。
三个建设是专业队伍、专家队伍、联动机制建设。对已组建的交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进行调整,将身体素质好、业务技能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专业应急救援队。对专家组专家的专业进行完善,使至涵盖公路、桥梁、水运工程、道路水上运输等专业,增强应急救援技术保障能力。发挥联动机制效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应急救援的快速推进。各行业和县级局也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应的机制。
四个保障主要是政策、人员、安全、经费物质保障。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为应急救援提高政策保障。重点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队伍,保证人员齐装满员。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管理,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救援顺利进行。加强应急救援的经费、物资管理,充分保证救援经费、物资充足,为救援提供支持。
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检验人员、装备的结合情况,提高快速反应和保障能力。
4.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抓好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建立由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构成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以省交通干校、技术学院的专业培训和以港航、公路、长运培训学校的职业培训为辅及以企业自身培训为主的安全生产培训体制,进一步使安全生产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2.规范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开展课堂教学、电教、演讲比赛、座谈会、分析会等形式,使培训逐步实现由表面走向深入,由平面走向立体,由单一走向全面,由警示教育向知识教育转变,由单向说教式、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参与式转变。采取培、考分离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主要以《国家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和企业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培训重点放在职业规范操作和自律上,切实使从业人员增强规范操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3.落实好培训对象。抓好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过专业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培训,提高他们安全管理水平。抓好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通过职业教育,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抓好从业人员培训,通过企业自身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把握好培训时机。培训主要是在岗前和轮岗中,职工上岗前必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职工轮岗后,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
4.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清理挂靠经营。根据交通部《清理整顿道路客运挂靠经营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严格道路客运企业经营管理,对车辆挂靠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引导道路货运车辆、出租车、小公共汽车挂靠业户走企业化、规范化道路,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将企业做强做大。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港航管理机构及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所有运输车辆、船舶必须经有关车辆、船舶技术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持证营运,淘汰没有达到一级车况标准的车辆和老旧船舶;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安装“GPS”、“AIS”等终端设备,实行动态管理。
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查,危化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申报员、装卸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加强对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企业、码头、库场、仓储等监控力度,实行远程视频监控管理。
3.把好水路运输关。严把船舶质量检验关,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检验程序,加快对老旧船的改造和更新,减少因硬件设备造成的水上交通事故。
整顿规范水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对风景区游船的检验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审验,督促风景区主管部门落实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实施责任目标管理。
4.重点抓道路运输
(1)客运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旅客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扭转以包代管的经营方式。
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要求,加强对客运站进站旅客行包的“三品”检查,坚决杜绝超员售、检票和超员车出站;加强客车行李架“三超”、客货混装和超载出站管理。
打击客运站外组客、“黑车”、异地营运、无证售票点等违法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确保营运客车安全行车。
加强营运客车技术管理,重点整治规范运输车辆技术审验行为,强化二级维护监管,灭火器等安全救生设备配备齐全有效。
严格执行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制度,按照交通部06年9号令的要求,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审查。
加强客车运行管理,采用技术手段严格限制超速、超载行为,并协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运营行为。
(2)货运安全整治。规范货运市场,严禁资质不够、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和经营者参与货运经营。打击货运“黑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协同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道路上的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行为,查处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
加强对汽车技术检测站的监督,杜绝检测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加强对汽车维修改装市场的整治,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3)深化出租车安全整治。加强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出租车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大型集散地区的候客秩序。
1.做好公路保障。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公路危险段点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公路的路面、桥梁、隧道、高边坡、高驳坎、高档墙、防护栏、交通标志牌等公路安全设施加强巡查,扫除路段“黑点”、“盲点”,清除安全隐患,特别注意保障恶劣天气公路运行的安全情况。
强化公路建设安全监管。公路养护、维修必需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夜间作业时,必须设置警告灯或夜光警告设备,以保障安全;要加强对新(改)建公路工程的管理,施工工地上安全警告设施要齐全,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设备齐备,现场安全施工气氛浓厚。
2.乡镇综合交通整治。积极与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开展乡镇道路运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乡镇非法营运车辆,规范乡镇运输市场。加大乡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对乡村道路路况较差、易发生事故路段加大整改力度。
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明确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监督落实,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巩固乡镇渡口渡船整治成果,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禁止无证渡工、无证船舶参与渡运,严禁超载行为。同时,积极多方联系,争取资金,加快撤渡建桥(路)的步伐,尽量减少全市的渡口数量。
4.7.落实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治理
1.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和实施危险源监控制度,规范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安全评价、治理整顿、登记建档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加大对危险源的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建立危险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及监控系统,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从硬件上提高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2.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建立温州市交通行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制度,主要包括事故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查、审核、消项、追究、评估以及挂牌公示制度。
利用政务平台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库,对事故隐患治理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业三个层次,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摸清存在的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整改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事故隐患的监督;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5.“十二五”安全生产建设重点工程
5.1.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工程
1.规划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不同等级、技术规格的公路,配置合理的安全基础设施。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建成的公路要完成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建设,对在建设中的公路要与建设进度同步,遇到特殊情况,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改进建设方法。通过更新工艺,使公路安全基础设施适应各地的自然环境要求,避免过早的被损坏,造成防护作用的缺失,影响公路行车安全;交通标志、标线及防护设施,尽量采用牢固、耐用、明显的设置原则,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制造方法,本着建设“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在制造过程中避免过多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3.加强管理维护。加强对公路安全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因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造成公路损坏,出现标线磨损、标志模糊、示警桩歪斜等现象,要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并修复损坏的设施,对设置不合理的设施进行重新设置,尤其是在多雨、多风的季节,应加大检查的力度。
4.加强公路养护。对自然条件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频繁的地区公路,应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等影响因素,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在灾害易发季节,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当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抢修或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5.2.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完成隐患治理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途径。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都要进行彻底治理,不能治理的要按隐患治理制度设立专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1.隐患治理目标。治理目标是当年完成省、市级隐患和自查隐患治理任务,实现治理率100%、合格率100%。对于列入省、市隐患库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制定治理方案,按治理流程进行招投标,经过交通、安监、交警联合验收后方可结束整个治理工作,按治理程序验收。各企业自查的隐患,按隐患治理的要求进行治理。
2.隐患治理任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事故多发点治理责任单位是当地政府,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行业管理,道路事故多发点的治理由当地交警负责牵头,公路部门配合实施。
5.3.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1.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十二五”全市交通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水运企业接入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信息资源,采用成熟、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在安全生产数据采集、举报奖励、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安全检查、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统计分析、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
规范安全生产台帐。对现有的效能安全台帐进行清理,建立更加有效、合理、全面的交通安全生产台帐。
建立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资料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企业、从业人员等信息汇总,统一编制项目,实现行业内共享。建立隐患整改、事故“黑名单”数据库,把省市级隐患、工程责任事故、道路同责以上责任人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等级评定、从业人员录用等依据,使安全生产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应急管理应对平台。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交通应急管理的信息、数据以短信形式发布,提高应对速度。并利用系统的数据库,事故应急救援进行协调和应对。
2.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GPS系统。采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对运输车辆、船舶和在建工程工地的动态管理,提高车辆、船舶运行和施工的安全保障。
对客运车辆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行运行实时动态监控。在各县(市)建立远程视频监控服务站,对各客运公司的监控平台进行整合,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功能,提高效益。对全市所有重点在建交通工程工地设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工地实行现场监控和管理,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运车辆安装GPS系统,随时跟踪和监控车辆运行的线路、速度,定时对GPS进行抽样检查,以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
紧急报警功能。在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上安装超速报警系统,及时对超速车辆及时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
3.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以运管处交通监控中心为基地,建立全市交通视频监控网,对重要公路、机场、客运站、码头、集散中心等重要交通站场客流量、出租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实行实时、动态管理。
5.4.交通在建工程标化工地建设工程
推行工地标准化建设是减少事故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十一五”的试运行,效果比较明显。在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是统一安全标准、规范施工安全行为、实行工作量化、促进安全制度落实。
在全市所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按市交通局《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评审办法》,对各工程项目部标化工地建设进行指导,标化工地授牌、考核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标化工地建设与工程开工同步进行,达不到标化工地建设标准的项目不能开工,在市交通质监站完成标化工地的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5.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优化、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企业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温州市交通局指挥中心,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事故抢险工作,行业机构和县级负责本行业、本地区的交通应急救援,企业负责本企业内部的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响应机制,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响应机制,在迅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救援机构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应迅速向当地政府救援机构报告。
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机构。根据事故响应等级,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施救,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发挥救援力量。同时交通专家队伍要对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队伍和基地建设,市局成立80人的专业救援队伍和10人的专家队伍,各行业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救援及专家队伍。同时,在全市设立3-4个救援基地,对救援的器具进行合理的配置。
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培训及演练制度,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到人员到位,齐装满员。人员要定期组织救援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加入,对身体条件不适及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加入救援队伍。
4.制订应急预案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行业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重点完成“三防”预案、运输保障预案、突发性群体事件预案、地质灾害及自然灾害防范预案
等,建立一套完整的应对预案。同时,要制订好责任追究制度,对一些应对不力、失职行为进行追责。
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及交通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建设纳入到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行业及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安全生产发展的具体目标,提出实施方案及项目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交通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交通经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会议,研讨、部署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装备、设施的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领导机制。安全生产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管行业要管安全的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责任人,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保障机制。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配套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检查机制。要定期检查和分析指标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评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考核优秀的,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领导人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6.3.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完善交通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形成以交通企业投入为主,政府、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及保险参与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交通安全生产,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各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安排,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及行业管理机构投入为主。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增强责任心,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对于安全生产经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交通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制度,工程企业按工程投标额的百分之一投入,客运企业要将营业收入的0.5%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经费。各交通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提取专门用于安全奖励、培训、宣传及教育等安全活动费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80元/人的比例提取,其它运输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60元/人的比例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缴纳标准确立金额,作为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交通企业要加强与保险业的合作,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
6.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
对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要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及安全设施设备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提高温州市交通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客运车辆要求安装远程监控设备,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要求出租车司机应当熟悉市区道路路况、风土人情及简单地方方言;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全面清理挂靠经营,禁止从事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挂靠经营。
6.5.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的一部分,进行综合的计划和布局;对交通生产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本质安全水平低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实施有计划的改造。交通运输车辆、船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时报废更新,并逐步提高车辆、船舶的档次;车站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设备,并实行人、车、货三分离;加强水路航道设施的改造和港区设施锚泊基地或锚地临时停靠点的建设;加强公路建设和危桥险路的排查,提高公路质量,保证公路的完好和畅通,保证公路安全设施和重要路段监控设备的齐全,为交通安全生产提供硬件保障。
6.6.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交通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文化纳入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逐步推行国际性职业安全管理体系(OHSMS),利用安全文化的功能,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安全理念和态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科技知识、技能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并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动,规范其行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6.7.加强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交通行业企业内部人员的交流和合作,组织一线生产人员,及时摸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多听他们的想法,采纳其中积极的意见;加强交通系统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在安全监管、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加强协调,开展互看、互学、互助、互比等活动,定期组织对口检查和观摩,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健全和完善各类制度,争取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加强与国内外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和借鉴安全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改进温州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与水平。